株式会社P&K 皮肤临床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对用户的个人信息及权益进行保护,并为顺利处理用户对相关个人信息的投诉,制定了如下处理方针。
P&K 皮肤临床研究中心株式会社对个人信息处理方针进行修改时,将会通过网站公告栏(或个别通知)进行公告通知。
○ 本方针自2017年4月21日起实施。
为了便于咨询及提供内容(Content)等,公司会收集如下个人信息。
收集项目 : 电子邮件地址、姓名、联络处、公司名称
收集方法 : 接受顾客咨询。
1) 网页管理 : 以解决价格咨询、处理投诉等为目的处理个人信息。
原则上,对顾客的个人信息不进行保存,如有必要保存,则对以下信息因如下理由,在明示的保存期限内进行保存。
- 保存项目 : 电子邮件地址、姓名、联络处、公司名称
- 保存依据 : 在电子商务等消费者保护相关法律
- 保存期限 : 2年
- 相关法令 : 关于信用信息收集/处理及利用等的记录: 2年
原则上,公司在达成个人信息的收集及使用目的后,会及时废弃相关信息。
废弃方法采用在网页(DB)上全部删除相关数据的方法。
原则上,公司不对外提供用户的个人信息
但是,在如下情形例外。
- 用户事先同意时。
- 依据法令规定或调查目的,按照法令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审查机构要求提供时。
P&K 皮肤临床研究中心不对外委托管理您的信息。
用户及法定代理人可随时查询保存的本人的个人信息或可要求修改个人信息。
或在书面或电话联系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时,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
如果您对错误个人信息提出更正要求时,在完成更正之前不能使用或提供该个人信息。
公司对用户或法定代理人提出解除或删除的个人信息,依照“公司收集的个人信息的拥有及使用期限”所规定的方法进行处理,
并以不能用于其他用途的阅览及使用进行处理。
P&K 皮肤临床研究中心不使用可随时存取您个人信息的Cookie等。
为了保护顾客的个人信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的不满,公司指定了如下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
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姓名 : 金贤福
电话 : +82-32-712-8800
E-mail : webmaster@pnkskin.com
本个人信息的处理方针从实施之日起适用。如果,依据法令及方针需要对变更内容进行补充、删除及更正时,
在变更事项开始实施7天前开始,通过公告栏进行公告通知。
1.个人纠纷调解委员会 (www.1336.or.kr/1336)
2.信息保护标识认证委员会 (www.eprivacy.or.kr/02-580-0533~4)
3.大检察厅互联网犯罪调查中心 (http://icic.sppo.go.kr/02-3480-3600)
4.警察厅网络恐怖应对(反恐)中心 (www.ctrc.go.kr/02-392-0330)